哥林多後書 第33天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三章5~10節
主題:自省與悔改
13:5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
13:6 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
13:7 我們求 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
13:8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13:9 即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
13:10 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
省察是斷定自己的光景,試驗是要證明自己的身分合格。我們要經常省察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基督的信仰?是否遵行嚴謹的道德規範,能夠見證信仰?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讓人看出有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裡?我們是否能堅持正直,一件惡事都不作?能否扶助真理,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成為完全的基督徒。
一個基督徒不是害怕犯罪後的懲罰,而是知道在犯罪後要真心的悔改,因為神所喜悅的就是看到人從心裡真實的悔改。保羅讓我們看到一位使徒對教會的用心,他對教會的要求是希望看到他們都是以真實的心悔改、受洗在耶穌基督的恩典裡,而不是求他們的財物(參林後十二14)。使徒的權柄是「建立」教會而不是「拆毀」教會。主給祂的僕人屬靈的權柄,目的是要他們能在正面積極方面多有運用,而不是用在負面消極方面的制裁與管轄。
教會是一個因信仰而組成的團體,她的所有成員必須在自律上比一般人,或一般的社團要強,當有破壞和諧的事情發生時,不能採用政府的法律作為強制規範,只能用勸勉的方式來代替。因為信仰是出自內在的反省,而非像法令來自外在的行為準則,如果沒有內在的反省、悔改,外在規範的再好也不一定能做到真實的改變。對那些犯了罪、干擾教會秩序的信徒,使徒保羅曾說「不寬容」他們(參2節),表明他在治理教會秩序上的態度是個相當強硬的人,但在這裡保羅則表明,他並不想用使徒的權柄來懲罰他們,因為權柄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拆毀人(參10節)。
使徒保羅一再勸勉那些製造紛亂的信徒,要趕緊悔改,要作完全人(參11節),這樣才會有和諧的團契生活,因為教會有基督耶穌為房角石而被建造、聯絡的(參弗二20),是合一、不是分裂的;是相互協助,不是只顧自己惟有同心合意、彼此和睦,才能見證是教會之所以成為教會的意義。
回應:
神啊!一間紛亂不停的教會是無法傳出神美善的福音信息的,求主教導我,賜我能力能時時省察自己,讓我所做的合乎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禱讀:
以弗所書二章10節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QT: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5~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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