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6天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14節
主題:以信為本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3: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3: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兩種生命:一種是「以信為本」的生命,一種是「以行律法為本」的生命。
什麼是「以行律法為本」?就是保羅所說,靠肉身成全(參3節),靠著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參11節)。這樣的人以為靠自己肉身的努力,不需要神,就可以達到神完全的標準,即義的標準。
然而,「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參11節),並且,「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參10節),因為「行這些事的(參行律法),就必因此活著」(參12節),但若無法遵守全律法就有罪,其結局就是死。故此靠著肉身努力的人,沒有一個人能行出所有律法的規定,所以,以行律法為本的,是被咒詛的,就像被掛在木頭上(參結局就是死),他生命的光景是痛苦的,因為無法完全遵守律法的規定,就要被定罪,活在罪的綑綁和轄制中。
感謝神,耶穌基督代替我們的罪釘十字架(掛在木頭上),為我們受了咒詛(參13節),使我們可以脫離律法的咒詛(參13節),脫離「以行律法為本」的生命,成為「以信為本」的生命。
什麼是「以信為本」?就是因信稱義(參8節)、聽信福音(參2節)、倚靠聖靈(參3節)的生命,這樣信靠神的生命,就像亞伯拉罕,因「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參6節)。
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當我們像亞伯拉罕信靠神,相信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凡事倚靠聖靈,我們就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便會像他一樣蒙福,被神稱為義、得著永生、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兩次用「無知」這樣強烈的用詞,因為加拉太人已經領受寶貴的聖靈,得著「因信稱義」的恩典,卻仍然活在「以行律法為本」中,令他感到著急。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神也要問問我們,是否已經得著「以信為本」的生命,卻仍然靠自己,沒有凡事尋求神、信靠神?但願我們都能持續活出「以信為本」的生命,脫離律法的咒詛,領受亞伯拉罕的福氣!
回應:
主啊!謝謝祢拯救我脫離律法的咒詛,賜我以信為本的生命;我要凡事尋求祢,靠聖靈得生,並且靠聖靈行事,領受祢為我預備亞伯拉罕的福!
禱讀:
加拉太書五章4~5節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QT經文:
加拉太書三章1~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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