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 第12天
經文:歌羅西書三章 18節~四章1節
主題:新生活的實行(三)夫妻父子主僕各盡其分
3:18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3:19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3:23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3:24 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3:25 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4:1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這段經文,是針對家庭中的人際關係。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按著在主裡合宜的標準去行。保羅強調的是雙方的責任,若雙方都顧及到對對方的責任,那麼,應得的權利自然就有保障,一切的美德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實行出來。
一、 夫妻的相待
妻子要順服丈夫,這和男女的平等觀念並沒有衝突,這是神創造及設立家庭,在秩序上的安排。妻子因丈夫捨己的愛也得激勵,而自願順服。在此地位上、在真理之中彼此順服。作丈夫的應當主動的去愛妻子,捨己關懷、顧念對方的好處,而不向妻子發怒使她感到痛苦。這一切的關鍵是因為在主裡,「在主裡」,是屬主的人,在真理裡有合宜態度,在生活上有新的動機標準,及實行的新動力,雙方一起去追求更像新人的生活。
二、 父母子女的相待
子女們的責任是聽從父母,這是一個命令,也是孝敬的表現,不是只在自己喜歡的事上,才聽從父母。作兒女是在主裡的人,聽從和孝敬父母,這是行主所喜悅的事。而父母有責任培養兒女品格,所以行為要謹慎,使自己配得兒女的聽從。作父母的也要留意不要激怒責怪兒女,使孩子們灰心喪志,在心裡受了傷害。
三、 主僕怎樣相待
今天職場中的基督徒,要看待工作如同對主的事奉。這樣的態度會使我們誠實忠心,沒有怨言,不論工作內容高低,我們能從中得著應有的價值和尊嚴。當我們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盡心盡力的去做,主的心也得滿足,這樣,我們的屬世工作,可以變成有意義的屬靈事奉。
作主人的對僕人的責任,是公正和公平,如職場中的主管與屬下,雇主與佣人的關係。在地上作主人的,他們自己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要向天上的主負責任。天上的主人是絕對公平的,因為主不偏待人。神既然恩待我們,我們也要用合乎愛心的原則恩待人。願在這一切的關係上,我們一同在主裡得堅固、也得神的喜悅!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們願意在主裡,遵行順服祢所要我們做的事。並賜我們力量,天天竭力活出生命中該有的美德!
禱讀:
歌羅西書三章 23節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QT經文:
歌羅西書三章 18節~四章1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歌羅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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