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第5天
經文:提摩太前書三章1〜7節
主題:甄選教會的領導者
3: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3: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3: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譯: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3: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 神的教會呢?
3: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3:7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當時以弗所教會受到假教師的干擾,讓保羅對教會領袖的甄選非常重視,特別在本章做詳細說明。保羅認為教會的領導階層不僅要會教導、牧養、治理,更需要有好的品格與操守。在本章裡,保羅沒有詳細區分「監督」、「執事」的工作內容有何不同,只著重在甄選教會領袖的條件。他說:「當人想要爭取作『監督』的職位時,首要條件是要羨慕善工,具有一顆熱切服事的心,想要服事人」。的確,教會的領導者,不能只想作「頭」、作「領袖」,而擁有監督的職稱,更要擁有一顆羨慕善工,熱愛服事神與服事人的心志。
另外,在性生活上一定要聖潔,在品格上要「節制」、「自守」,並以「端正」的態度有條理地處理內在的自我生命,與外在教會事務和家庭生活。當一個人對自己心思、意念有好的自制力,就能朝向端正的方向走,不易落入各樣的試探,這能保守自己在神的聖潔中。另一方面,教會外在的事務與家庭生活更需要有規律、有節制,不能只重教會事工,而忽略與家人的相處與教管兒女。
當我們要揀選人來承擔教會的聖職時,首要條件是羨慕善工。這人要有一顆願做的心,這樣他的恩賜與才能就能完全被主所使用。換一個角度想一想,我是否願意成為一位被神使用的工人呢?神不在乎我的恩賜、才能有多少,神在乎我是否有一顆願做的心。「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參林後八12)如果再加上節制、自守、端正的品格,必得神更多的祝福。
回應:
親愛的天父,讓我擁有一顆羨慕善工的心,使我的恩賜與才能更多被祢所用,同時讓我擁有節制、自守、端正的品格,使我所做的能榮耀主名。
禱讀:
哥林多後書八章12節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QT經文:
提摩太前書三章1〜7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提摩太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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