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第4天
經文:雅各書二章1~13節
主題:不要憑外貌待人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2: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2: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 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2:6 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2:7 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所敬奉:或譯被稱)的尊名嗎?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2:9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在耶穌的時代,人們因祂沒有佳形美容,就認定祂不是榮耀的主,人們憑外貌待祂。好像我們判斷一本書的好壞只看封面,而不看內容,是犯了同樣的錯誤。這裡雅各用當時「教會法庭錯誤的審判」一幕來指責人們是按外貌待人。當時的人們就像心存偏見的法官,很有禮貌的招呼身穿華麗衣服的人;卻判定那衣衫襤褸的窮人為有罪,這是錯誤的判決。因為上帝揀選世人眼中看為貧窮的,雖然這些貧窮人在世上一無所有,他們卻能以信心相信上帝,成為神的兒女,天國的國民,可以承受天國ㄧ切的福分,擁有屬靈的產業。上帝的國是賜給一切「愛神的人」,無論是貧窮的或是富有的。但是富有的人常常倚靠錢財成為他們生命中的安全感,與解決事情的良方,錢財便阻礙他們來認識神與倚靠神,實在可惜!!
在羅馬書十章9~10、13節提到人人都可以得救,成為神的兒女,並得著屬靈產業:
9節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節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13節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這是世上最公平的應許,無論貧窮與富貴,人人都有機會,只要相信就必得救,因信就能稱義。
上帝怎樣看待世人呢?聖經上指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參撒上十六7)的確上帝不看人的外表是否長得美,衣服是否穿得光鮮亮麗,祂是看人的內心,是否渴慕祂,是否愛祂,是否願意忠心服事祂?我們需要學習用上帝的眼光與心思來看周圍的人,不憑外貌待人,能看見人內心的美好。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求祢賜給我有屬神的眼光與心思,不以外貌評斷一個人,而是看人的內心是否渴慕祢、做事有否忠心。
禱讀: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QT經文:
雅各書二章1~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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