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28天
經文:利未記十四章33~57節
主題:衣物、房屋的大痲瘋
14:33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14:34 「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
14:35 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14:36 祭司還沒有進去察看災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察看房子。
14:37 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
14:38 祭司就要出到房門外,把房子封鎖七天。
14:39 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
14:40 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14:41 也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14:42 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挖出來的石頭,要另用灰泥墁房子。
14:43 「他挖出石頭,刮了房子,墁了以後,災病若在房子裡又發現,
14:44 祭司就要進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裡發散,這就是房內蠶食的大痲瘋,是不潔淨。
14:45 他就要拆毀房子,把石頭、木頭、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
14:46 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14:47 在房子裡躺著的必洗衣服;在房子裡吃飯的也必洗衣服。
14:48 「房子墁了以後,祭司若進去察看,見災病在房內沒有發散,就要定房子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消除。
14:49 要為潔淨房子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
14:50 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14:51 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並那活鳥,都蘸在被宰的鳥血中與活水中,用以灑房子七次。
14:52 要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並朱紅色線,潔淨那房子。
14:53 但要把活鳥放在城外田野裡。這樣潔淨房子(原文是為房子贖罪),房子就潔淨了。」
14:54 這是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和頭疥,
14:55 並衣服與房子的大痲瘋,
14:56 以及癤子、癬、火斑所立的條例,
14:57 指明何時為潔淨,何時為不潔淨。這是大痲瘋的條例。
在大痲瘋的條例中,神特別定規了關於衣物和房屋的痲瘋病,分別記述在十三章和十四章的後半段。然而除聖經的定規之外,一般並無衣物或房屋得痲瘋病這樣的講法。根據經文的描述,聖經所定規的物件或房屋的大痲瘋比較像是一般所說的發黴,新譯本在一些地方直接譯成「發黴」,但是應該屬於比較嚴重或是難以處理的發黴,因為會發散,深入牆內,而且不易斷根(參利十四37~44)。
基本上,衣物及房屋的痲瘋病和人體痲瘋病的特徵十分類似,也是著重在三個重點:深於其內、發散、蠶食。為什麼神要在人體的痲瘋病之外,再定規衣物和房屋的痲瘋病?相信除了要加深選民對痲瘋病可怕的印象之外,衣物和房屋對人來說是間接的,是被認為比較不嚴重的。如果痲瘋病就是罪的象徵,那麼衣物的痲瘋病就屬於間接的罪,是環境的一種狀態。
其實環境上的污穢也是神的子民不可忽略的,因為若不保持距離,至終會讓在其中的人受到污染,就如經文的提示:「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參利十四46)。所以神的兒女處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需要謹慎自守,這也是聖經所一再提醒我們的(參彼前四7)。
不論是人體大痲瘋的認定,或是衣物、房屋大痲瘋的認定,沒有一個是輕輕忽忽的就認定了,都要經過祭司反覆的察看,務必達到毋枉毋縱。這是何等重要的提示!對罪,我們固然不可以輕忽,但是在定罪別人的時候,必須絕對的謹慎,免得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對染了大痲瘋的物件,其處理的對策就是徹底清除,不給它有存留的餘地。看似損失很大,但對罪的後果而言卻是有其絕對的必要性。許多時候,神子民的失敗就是因為留下一點點罪根捨不得清除乾淨,以色列民在艾城的失敗就是最好的鑑戒,所以神的子民當記得聖經的原則是「除罪務盡」。
回應:
親愛的天父,讓我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與聖靈的大能,除罪務盡,凡事不給魔鬼留地步,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
彼得前書四章7節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QT經文:
利未記十四章33~5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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