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第4天
經文:列王紀下四章1~7節
主題:以利沙與寡婦的油
4:1 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4:2 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做甚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甚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甚麼。」
4:3 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
4:4 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4:5 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4:6 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
4:7 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本段經文敘事明顯的是個神蹟,敘事中只提神人,而沒有提到上帝之名,顯然是強調神人已經成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敘事中,寡婦與以利沙的互動,幾乎可以看做是寡婦與上帝的互動;寡婦對以利沙的言聽計從,也明顯代表寡婦對上帝的信心。這個神蹟顯示上帝眷顧百姓實際生活上的經濟需要,不過神蹟的發生卻有一些必要的條件,暗喻神人關係互動間的一些重要關鍵。
首先,神蹟是發生在寡婦本身所擁有的物件上,而不是無中生有;主耶穌也曾詮釋過這個屬靈的原則:「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參太十三12);保羅也應用此原則,來解釋上帝如何與人同工:「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參林後八12)。當神要使人豐富的時候,一般原則乃是賜福他手中所擁有的,使他由少變多;恩賜的使用、恩典的傳遞都與此原則有關,當我們越多使用自己的恩賜去服事人,恩賜就越發明顯而有果效,當我們越慷慨的將神給我們恩典給予出去的時候,神的恩典就越多賞賜給我們。
其次,神蹟的大小取決於寡婦的信心行動,寡婦越有信心多借器皿,就能得著越多的油;此處所強調的信心絕對必須是有行動的,這也是整本聖經的強調。有些基督徒以為「信心」只是認同一個「理念」、明白一套「教義系統」、或接受一位上帝的「存在」;其實聖經所啟示的「信心」,乃是委身於一位「位格的上帝」並實踐祂的吩咐,聖經同時啟示,沒有行動的信心是死的,不是真的、活的。(參雅二14~22)這便說明,今日教會缺乏神蹟的原因,乃是因為教會沒有採取讓神蹟發生的信心行動。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常常經歷「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呢?是否常常經歷上帝的大神蹟呢?如果我們願意貢獻自己的恩賜,經常與人分享上帝的恩典,並且活在信心的行動中;我們必然能夠如同這位寡婦一樣,在生活中常常經歷上帝的大作為、大神蹟。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赦免我常吝惜貢獻祢所賜的恩典、恩賜,以致成為一個屬靈貧窮的人;求主幫助我們活在信心的行動中,天天渴望看見祢的榮耀作為,天天經歷祢奇妙的神蹟。
阿們!
禱讀:
哥林多後書八章12節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QT經文:
列王紀下四章1~7節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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