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2天 11/20
經文: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主題:王后被貶
1:10 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中快樂,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
1:11 請王后瓦實提頭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為她容貌甚美。
1:12 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
1:13 那時,在王左右常見王面、國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米底亞的七個大臣,就是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母干,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規,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王問他們說:
1:14 併於上節
1:15 「王后瓦實提不遵太監所傳的王命,照例應當怎樣辦理呢?」
1:16 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王后瓦實提這事,不但得罪王,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
1:17 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她卻不來』,她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
1:18 今日波斯和米底亞的眾夫人聽見王后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樣)行;從此必大開藐視和忿怒之端。
1:19 王若以為美,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米底亞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她王后的位分賜給比她還好的人。
1:20 所降的旨意傳遍通國(國度本來廣大),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
1:21 王和眾首領都以米母干的話為美,王就照這話去行,
1:22 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
亞哈隨魯王以王后的美麗為榮,想要讓各等臣民一睹她的美貌,但是王后卻不肯聽命於王,這對王是一種極大的打擊與羞辱(參10~12節)。亞哈隨魯為了處理王后抗命的事,他接受七位大臣的意見(參13~20節),其中米母干為首要的發言人,他認為王后乃母儀天下,當是眾婦女的模範,而她這次卻當著各等臣民面前,抗拒王命。這不僅是挑戰國王的權威,而且也給全國的女性同胞做了不良的示範,會威脅到帝國中的男性權威,不如殺一儆百。藉此事件不單可以加強朝廷的男尊女卑體制,更規範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亞哈隨魯王歡喜的採納了米母干的見解,於是透過波斯著名、效率高的郵遞系統迅速的將王的旨意通告全國,主要是用當時通用的亞蘭語昭告天下。從此,王后和全國的婦女同胞都被限定扮演著順命、聽話的角色,亞哈隨魯和瓦實提他們夫妻的權力鬥爭,演變成國中尊卑體制的強化。我們看到當夫妻的關係沒有神在當中作主時,每個人都想得到掌控權,想作對方的主,結果就會失去在夫妻關係中神所定的愛與順服的原則(參弗五21~25)。這樣的夫妻關係不但沒有幸福,反而可能成為重擔,讓自己及別人都陷入更大的不自由中。在神的順序中,領導與被領導並不是尊卑的關係,而是愛的關係,因著愛而領導,因著愛而順服,這樣的順序所帶來的就是愛與合一。
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也看見,瓦實提得著王后的位分,比眾婦人更尊貴也更有權力,由於她站在高位上,因此她的舉動所帶來的影響力也是更大的(參16~18節),因此,相對的,她也被賦予更高的要求(參9節)。今天我們成為基督徒,我們擁有作神兒女的權利(參約十二12),我們也有一個尊貴的身分就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參彼前二9),因此我們的一舉一動也在影響著我們周遭的人、事、物。瓦實提的決定使得她國中的婦女可能都淪為卑,從此只能聽命、順服,而我們的行事為人是使人進到祝福中或痛苦中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抬舉我,使我可以成為祢的兒女,求祢幫助我活出君尊祭司的生活,叫我周圍的人得益處。
禱讀:
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QT經文:
以斯帖記一章10~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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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以斯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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