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13天 12/01
經文:以斯帖記九章1~19節
主題:得勝仇敵
9:1 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9:2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9:3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9:4 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9:5 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9:6 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
9:7 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
9:8 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
9:9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9:10 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9:11 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
9:12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甚麼,也必(為你)成就。」
9:13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9: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9:15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9:16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9:17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9:18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9:19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送禮物。
這段經文的一開頭就說「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參1節),指出猶大人不再是受害者,反成為得勝者,這個翻轉乃是因他們向神悔改,並禱告神、呼求神的結果(參斯四3、16~17)。身為神的子民,我們已經從仇敵的手中被釋放出來了(參來二14~15),我們的生命是可以不再受轄制的(參加五1),我們的生命也是可以得勝,並且得勝有餘的(參羅八37)。而想要經驗這樣的生命,就是要謙卑的來到神面前,承認我們的罪並悔改,且憑信心領受祂所成就的恩典,並且保守自己一直活在這樣的恩典中。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猶大人報復仇敵毫不手軟,他們不僅自衛,還主動擊殺恨他們的人(參5、15~16節)。他們的憤怒行徑或可理解為,是因為他們長期遭受不公平迫害所致。神藉著聖經把這些事保留下來,讓我們看到在墮落的世界中,我們沒有一個人或種族是完美的。舊約律法表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參出二十一22~25),而耶穌基督則是成全了律法,使人因著救恩,可以從「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行徑,進到「愛仇敵,為仇敵祝福,不要為惡所勝,而是要以善勝惡」的生命裏(參羅十二17~21)。
當我們面對不公平、不公義或威脅生命的事,實在需要來到神面前,看看耶穌如何面對類似情況。我們活著是為主活,行事為人就要效法主耶穌(參林前十一1),跟隨祂的腳蹤行(參彼前二21)。
另外,從屬靈的角度,看猶大人對待仇敵的態度,也有很多是我們應當學習的。從以色列人進迦南地開始,就趕盡殺絕所有仇敵,因為仇敵若不被趕盡殺絕,他們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並且即便這些剩餘的仇敵對他們的生命不會產生立即性的危險,他們也會成為酵,在他們當中產生不好的影響,使他們遠離神、得罪神。我們的生命豈不是也是如此嗎?仇敵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參彼前五8),這仇敵就是撒但,牠用罪、用世界(世俗)、用肉體來吞吃我們屬神的生命。因此若不將這些敵人從我們生命中趕盡殺絕,卻讓牠們留在我們生命中,最後就會被牠吞吃了。弟兄姊妹:我們實在需要嚴肅看待罪的問題、貪戀世俗的問題,以及老我的問題(屬肉體);務必要靠著主趕盡殺絕這些生命的仇敵,不容許留下一點來破壞我們的生命。
回應:
天父啊!求祢幫助我在你面前徹底的認罪、除罪,不容一點酵破壞我的生命,阿們。
禱讀:
羅馬書六章13節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QT經文:
以斯帖記九章1~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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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以斯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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