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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親近神 2024/11/13 尼希米記 第16天

尼希米記 第16天 11/13
經文: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主題: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10:32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 神殿的使用,
10:3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 神殿裏一切的費用。
10:34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 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
10:35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10:36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 神的殿,交給我們 神殿裏供職的祭司;
10:37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
10: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 神的殿。

聖殿代表神同在,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但因列祖所犯的罪及他們選擇不事奉神(參尼九35),所以在以西結書就說到,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參結十18)。神的榮耀離開了聖殿,是說神的同在已經離開了。聖殿沒有了神同在,只剩下一個空殼而已,結局是以色列人被擄、聖殿被毀。這群被擄歸回之民,當他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之後,記取先祖們所受的教訓,決定不離棄神的殿,表明他們要事奉神。他們要怎樣來服事神呢?他們決定依據摩西律法的規則來事奉。每年每人三分之一舍客勒的「人頭稅」(參32節)作為贖生命的禮物獻給神,有錢的不能多出,沒有錢的人也不能少出;這是表明每個生命在神面前有同樣價值(參出三十13~14)。

祭司、利未人和百姓的服事也要恢復常態,每人都要照著各族順序抽籤輪值,按著定期把柴帶到神的殿來,並按律法上的規矩燒在神的壇上。準備木柴是為獻祭,也就是說要恢復獻祭的制度。人只有藉著獻祭才能親近神,得神的喜悅(參利六12~13)。

另外,為了維持聖殿的服事,初熟的土產、果子都要奉到神的殿中,好支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參出二十三19、三十四26、申二十六1~11);而律法也規定所有頭生的都要歸給耶和華。若要作為一般用也可以,但必須買贖(參出十三13、15;利二十七26~33;民三44~51),因為首生的要歸給神,所以他們也就把頭胎的兒子、首生的牛羊,都奉到耶和華的殿中交給祭司(參36節)。

十分之一奉獻的制度也是律法上規定的,所以一切城邑中土產的十分之一要歸給利末人;利未人也要將什一中取出十分之一,奉到神的殿中收在庫房裡(參37~39節)。此外他們也規定以色列人和利未人都要將五穀、新酒等都奉到祭司、守門等人所住的屋裡,供應他們的需要;使他們可以專心不間斷的事奉神。當以色列人選擇事奉神時,他們就開始以神的話來作為他們服事的依據。在這一段經文中說到的,都是有關奉獻方面的事。以色列人在奉獻上是實實在在的,且是人人都參與。今天因耶穌的救贖,我們基督徒應作全人的奉獻(參羅十二1、羅十四7~8),但實際上是否做到了呢?至少在十分之一這最基本的奉獻上有否守住呢?

回應:

主啊!感謝祢將我買贖回來,求祢幫助我時刻過一個奉獻的生活,讓我在十分之一的基本奉獻上學習忠心。阿們。

禱讀:

瑪拉基書三章10節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QT經文:

尼希米記十章32~39節

相關連結:

每日親近神 尼希米記

https://khhoc.org/category/dailymessage/vol2/nehemi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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